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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对方拒付房产补偿款怎么追讨?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房产补偿款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议保留好离婚协议、房产评估证明等证据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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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737782646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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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46165139 丨Lv 1
    离婚后房产补偿款纠纷需分情况处理。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已明确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会依法查封对方财产进行划扣。对于尚未明确补偿款的情况,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时可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形成书面调解协议。若协商无果,需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补偿义务。房产分割涉及共同还贷部分,需注意保留银行流水、还款记录等证明。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主张补偿款时应重点举证实际出资情况。法院通常会结合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比例等因素综合判定补偿标准。提醒注意补偿款追讨时效问题,一般需在义务履行期满后两年内主张权利。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申请法院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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