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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805532648 丨Lv 2
    婚前一方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需结合还贷资金来源、产权登记及婚姻存续期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收入)偿还贷款,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需分割,可协商补偿未登记方已支付的还贷金额及增值比例,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还贷贡献、婚姻时长等裁量。 房产归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但共同还贷部分不改变产权性质,仅产生债权补偿。例如:婚前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未登记方可主张20万还贷本金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实际操作中需提供还贷流水、房产估值等证据。 若婚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归属,则优先按协议执行。需注意,婚后加名或变更登记将直接影响产权分配。建议重大财产处置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避免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昨天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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