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852340349 丨Lv 1
    离婚时房产归属需结合购房出资、还贷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分割;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包括配偶直接还款或通过家庭收入间接承担),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 具体到房贷由丈夫偿还的情况: 1. **婚前购房**:若房子为丈夫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仍由其个人偿还贷款,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即使由丈夫账户支付),配偶有权主张还贷部分及增值补偿。 2. **婚后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共同财产。房贷由谁偿还不影响房产共有性质,但离婚分割时可能考虑还款贡献比例。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司法程序处理。需注意保留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据,以便明确财产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