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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78052054 丨Lv 2
    在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公证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可能会影响交易安全或公证效力。1. 误以为公证即等同于产权证明: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对回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就等于拥有了房屋的产权或获得了与房产证同等的效力,这是不正确的,公证不能替代房产证的物权证明作用。2. 忽略对回迁房权属的初步审查:在进行公证前,未仔细核查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权利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共有人等权属瑕疵,即使合同经过公证,若房屋本身存在权属问题,仍可能导致交易纠纷。3. 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材料:为了顺利办理公证,向公证机构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隐瞒房屋重要信息,一旦被发现,公证将无效,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为避免这些错误操作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在进行回迁房买卖公证前,进一步向律师进行咨询。
    +1 2025-1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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