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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不想买了怎么办?教你合法解除合同

    想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出现以下情况可单方解除:1)卖家隐瞒重大瑕疵;2)卖家延迟过户超30天;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建议先协商解约,协商不成可发律师函,最后通过诉讼解决。注意保留证据,避免被追责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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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65975629

    发布于23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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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51860407 丨Lv 1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买方确实需要解除合同,需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单方面违约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解除条款,比如在一定期限内可无责解约,买方可以依据条款操作。若因卖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卖方责任导致解约,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此时需注意保存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材料,如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遇到限购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通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买方主观原因想解约的情况,建议先与卖方协商补偿方案。若能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书面解约协议,明确退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免除条款。协商不成时,强行违约可能被追究定金罚则或合同总价20%以内的违约金。交易过程中已办理资金监管的,解约后可按协议申请退款。若已进入过户阶段,需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终止流程。需要特别注意,房屋若已网签备案,必须办理解除备案手续才能彻底终止交易。-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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