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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17637021 丨Lv 1
    婚前赠予女方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赠予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前,且房产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通常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关键在于赠予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赠予时书面或公证表明是给女方个人的,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仍归女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需给予对方补偿。若赠予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且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或对房屋有重大修缮投入,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登记时间也很重要。婚前完成产权登记且仅登记女方姓名的,倾向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婚后补登记或加名,则可能视为对配偶的赠予。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时间、婚姻存续期长短等因素作出裁判。-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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