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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未签合同交一年房租住了三个月能否要求退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交了一年房租并实际居住,双方之间已形成事实租赁关系,该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租客住了三个月后想退租,属于提前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此问题中,若双方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房租,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房东。综上,未签合同交一年房租住了三个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定期租赁情形下,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