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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时被少登记30多平方怎么办?

    我的集体土地在转为国有土地时被少登记了30多平方米,现在持有的国有土地证是2009年颁发的,但当时集体土地批复的面积是176平方米。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北京市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1787843213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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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48798327 丨Lv 2
    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过程中出现面积登记差异时,建议从以下方面处理:核对原始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征地协议等材料,确认最初约定的土地范围和数据。若发现登记错误属于技术性失误,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需提交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权属争议或历史遗留问题,可尝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补正程序。若涉及征地补偿标准争议,需注意相关规定中对补偿计算的时间节点要求,通常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两点:一是保留完整的土地交接书面记录,二是及时主张权利。土地登记存在异议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需准备完整的权属来源证明和测量依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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