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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邻水县袁巿镇土地征收未缴社保,40岁女性现在能争取哪些权益?

    2005年邻水县袁巿镇因修建邻水至袁市高速路段征收土地时,未给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保。现在当事人已40岁,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哪些合法权益?具体包括补缴社保、经济补偿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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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793774523

    发布于2025-1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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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我不闪躲 丨Lv 3
    关于2005年土地征收未缴纳社保的情况,40岁女性可通过以下途径争取权益。土地征收时按规定应为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保,若当时未落实,现在仍可主张补缴。被征收人可先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查询当年征地补偿档案,确认社保缴纳义务主体及补偿方案具体条款。若档案显示应缴未缴,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办征地社保,需提供征地协议、身份证明等材料。补缴标准通常按征地时当地平均工资基数计算,个人承担部分可从当年土地补偿款中抵扣。对于已达40岁的女性,补缴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满足15年即可在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若相关部门不予受理,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政府会对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专项解决政策,建议同时关注当地最新社保补缴通知。征地社保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建议保持沟通耐心,逐级反映情况。-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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