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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已还的房贷能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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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60082356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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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51868027 丨Lv 0
    离婚时已偿还的房贷是否涉及返还,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和产权归属综合判断。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原则上视为共同支出,一般不存在单独返还问题。但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及婚前单独偿还的房贷部分,若房产最终未认定为共同财产,可主张返还相应份额。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相关规定,配偶有权就还贷金额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主张补偿。具体计算需参考还贷流水、房产现值等因素,通常采用"共同还贷本金+增值比例分摊"的方式。若涉及父母代为还贷的情况,需明确资金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实践中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否则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建议通过协商或专业途径厘清资金性质与权益比例。需要提醒的是,房产分割可能涉及评估、析产等程序,不同地区的裁量尺度存在差异。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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