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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充协议只有负责人签字没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子拆迁后,项目负责人(修房老板)让我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但协议上只有他的个人签名和手印,没有盖公司公章。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否有效?需要看协议内容和签字人是否有授权,如果是个人行为可能无效,建议核实对方身份和权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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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149223946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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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86212955 丨Lv 1
    拆迁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负责人签字但未加盖公章的情况下,若该负责人具有签订协议的合法授权,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争议,建议通过以下方面核实:协议签订主体的资格是关键。需要确认签字人是否获得单位明确授权,例如持有授权委托书等书面证明。若无授权依据,相对方可能主张协议无效。协议履行情况可作为佐证。如果双方已实际履行补充协议条款(如支付补偿款、搬迁等),法院倾向于认定协议有效。反之,若完全未履行,效力认定可能存疑。补充协议的性质也影响判断。涉及重大权益变更的条款(如补偿标准调整),一般要求更严格的形式要件。普通程序性事项的补充约定,形式要求可能相对宽松。为规避风险,最稳妥的方式是要求签约单位补盖公章。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届时需提供授权文件、往来函件等辅助证据。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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