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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62103950 丨Lv 1
    央产房(中央直属单位分配的住房)在离婚分割时需结合房屋性质与权属情况处理。若房产已取得完全产权(如已购公房并办理产权证),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商或诉讼中可参考市场价值补偿一方。若仍属单位限制转让的未购公房,因涉及单位权益,需先与产权单位协商,符合条件方可办理过户或补偿。 特殊情况下,如房产为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若双方均无完全产权,法院可能判决使用权归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实际操作中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并注意部分地区对央产房交易的特殊限制。 建议提前与单位房管部门沟通政策细节,必要时通过专业渠道确认分割方案,避免因权属问题影响分割效力。-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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