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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68857943 丨Lv 0
    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按揭贷款,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视为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合理分割。 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论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原则上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离婚时,未登记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比例的房产增值。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情况、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综合计算补偿数额。 若房产登记方主张完全归属个人所有,需举证证明婚后还贷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且未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否则,共同还贷部分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优先考虑产权登记情况,同时保障非登记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分割可能涉及抵押权人(银行)的利益,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变更还款主体或提前结清贷款等事宜。 (注:具体个案可能涉及其他复杂因素,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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