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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31194340 丨Lv 1
    关于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处理。若房屋为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需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参考还贷金额占房屋总成本的比例计算补偿金额。房产登记时间点很关键。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即使产权证在婚后办理,仍视为婚前财产。但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非产权方可主张还贷部分的补偿。若双方婚前均有房产,离婚时通常各自保留原登记方名下的房产。涉及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一般以离婚时市场评估价为准。若一方能证明婚后对另一方婚前房产有显著增值贡献(如装修、扩建等),可主张适当补偿。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必要时可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测算。需要提醒的是,房产分割往往涉及其他财产分配问题,建议综合考虑家庭整体财产状况。若存在房产加名、共同还贷凭证缺失等特殊情况,需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分析。-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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