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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三线城市的房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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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931232812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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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778582362 丨Lv 1
    离婚时三线城市的房产分割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适当调整比例。 若房产涉及父母出资,需区分出资性质。婚前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若无明确约定,可能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实际操作中需提供付款凭证、协议等证据佐证。 对于贷款未结清的房产,双方可协商由一方继续还贷并持有房产,同时补偿另一方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归登记方或主要还贷方所有,未得房一方获相应补偿。三线城市房产价值相对较低,分割时可参考当地市场评估价,必要时通过专业机构估值。 特别提醒,农村宅基地房分割受集体土地政策限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方通常无法获得产权,但可主张居住权或经济补偿。处理时建议双方理性协商,必要时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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