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离婚时男方已将婚内房产赠予女方,还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时,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明确表示将共同房产赠予女方,现在男方反悔想要回房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还有挽回的余地吗?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婚内赠与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房产赠予 房产 赠与 赠予 举报

    提问者:ask151242572

    发布于29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304710288 丨Lv 2
    离婚时男方将婚内房产赠予女方后能否要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赠予行为已经完成产权过户登记,且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原则上不能随意反悔。根据相关规定,赠予合同一旦履行完毕,赠与人通常无法单方面撤销。若赠予发生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共同前往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在未完成产权变更前,赠与人可能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主张撤销,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实际权利状态尚未改变,这种情况下存在协商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婚内赠予往往与家庭关系密切相关。如果赠予时明确表示为无条件给予,且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若赠予行为明显影响债务清偿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相关权利人可依法主张权利。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赠予的具体条件和范围,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协助完善手续,避免后续纠纷。已经完成过户的房产,除非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否则很难主张返还。-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