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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64187375 丨Lv 2
    关于离婚时配偶婚前财产的处理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婚前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根据相关规定,婚前通过购买、继承或赠与等方式取得的房产,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未发生权属变更,离婚时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以下几点:房产证登记时间是关键依据。若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权属仍归登记方。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可主张适当补偿。婚后若对婚前房产进行加名或产权变更,则视为自愿赠与行为,房产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需结合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形判断分割比例。涉及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建议保留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参照共同还贷总额及房屋增值情况计算补偿款。特别提醒,若婚前房产在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有较大贡献(如出资装修、偿还贷款等),虽不影响房屋权属,但分割时可能考虑适当倾斜。具体情况建议结合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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