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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厂之初,二人合作。营业执照对方为法人。建厂之处,厂房和办证是对方出资怎么去签署能规避掉这些 变更法人的话如果对方向我们索要办证费用合理吗?

    建厂之初,二人合作。营业执照对方为法人。建厂之处,厂房和办证是对方出资,我方出设备,建厂,管理与生产。现双方准备终止合作,我方租赁对方厂房,对方不再参与任何本厂后期的生产投资,仅提供厂房,每年付房租即可。但是因现在营业执照还是对方是法人,我们后期收款就要打到对方账户(可顶作房租费用)会不会在法律上有隐患,如遇拆迁这种情况,我们去经营厂子,但营业执照不是我们。之前我家的厂子拆迁过一个,营业执照是我们,所以设备拆迁,搬迁费有赔付我们家,厂房赔付房东,分开赔很清晰。现在营业执照不是我们家的法人,感觉也有隐患。我这个租赁厂房合同,怎么去签署能规避掉这些变更法人的话如果对方向我们索要办证费用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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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雪域驿站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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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19138829 丨Lv 2
    关于合作建厂涉及的法律问题,需从权责划分和协议约定两方面考虑。法人代表虽由对方担任,但实际出资和权益分配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建议签订合伙协议或股东协议,详细约定出资比例、法人变更条件、拆迁补偿分配等条款,尤其要注明"若法人变更,原办证费用不得作为单独债权主张"。 对方索要办证费用是否合理,需看最初约定。若协议中未明确该费用性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必要支出通常视为共同成本,除非能证明是借款或垫付。厂房拆迁补偿归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若土地证、房产证登记在企业名下,则补偿归企业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 租房搬迁问题需区分厂房性质。若是租赁土地建厂,拆迁时承租人仅能获得装修、设备搬迁等补偿;若厂房属自有产权,则补偿包含土地和建筑物价值。房租支付应以租赁合同为准,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适当补偿。 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补充协议完善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人士协助审核文书,避免因约定不清引发纠纷。
    +1 2025-11-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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