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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女儿有份吗

    拆迁女儿有份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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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843872742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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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6087854070 丨Lv 2
    拆迁女儿是否有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女儿户口未迁出:且在被拆迁房屋内长期居住生活,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享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同等的拆迁权益。比如,可能按照人口数量获得相应的安置面积或拆迁补偿款份额。2. 若女儿已外嫁,但户口未迁出:从法律角度,她依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拆迁时,一般也有权参与分配,其权益应得到保障。3. 若女儿已外嫁且户口迁出:但在拆迁房屋中有明确的产权份额,比如该房屋是父母赠与女儿的且已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女儿基于房屋产权可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房屋价值补偿等。4. 若拆迁依据房屋面积等进行补偿:女儿在房屋建造时有出资出力等贡献,或者对房屋有实际居住使用权益,那么在协商拆迁补偿分配时,也可能争取到一定份额。5. 若拆迁安置政策是按照家庭整体:女儿作为家庭一员,即便没有单独产权份额,也可能基于家庭关系获得一定比例的安置利益,比如获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等。总之,女儿在拆迁中是否有份,关键看其与被拆迁房屋的关系、户口情况以及拆迁政策等因素。
    +1 2025-11-24 举报
  • jszpzl 丨Lv 4
    关于拆迁女儿有份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在拆迁过程中,女儿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女儿的户口还在被拆迁房屋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并且在该房屋内长期居住生活,对房屋有实际的贡献,比如参与房屋的建造、修缮等,那么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女儿通常是应当有拆迁权益份额的。倘若女儿已经出嫁,但户口并未迁出,依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成员身份,她也可能有权在拆迁中获得相应份额。比如她可以参与分配安置房、获得拆迁补偿款等。要是女儿虽然户口迁出,但符合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关于成员资格认定的一些特殊规定,像基于婚姻关系、土地承包等原因,也可能有资格主张拆迁权益。然而,如果女儿完全没有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生活,也未对房屋有任何投入,且户口早已迁出并在其他地方落户,与原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实质联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在拆迁中可能就没有份额。总之,拆迁时女儿是否有份要综合考虑其户口情况、对房屋的实际关联等多方面因素。
    +1 2025-11-23 举报
  • ask1887234841 丨Lv 2
    拆迁时女儿是否有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女儿在被拆迁房屋中有产权份额,比如该房屋是女儿与父母共同出资建造或购买,登记有女儿名字,那么女儿对拆迁利益依法享有相应份额。若房屋为父母的合法财产,但女儿的户籍在拆迁房屋内,且符合当地拆迁政策中关于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例如因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长期居住于此等,女儿可能作为安置对象获得相应的安置权益,如安置房份额、货币补偿等。另外,如果女儿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在分配拆迁利益时,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酌情考虑给予女儿适当补偿。总之,女儿是否能在拆迁中获得利益,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产权份额、是否符合安置人口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拆迁利益分配的法定或酌定因素。具体情况需结合房屋产权归属、当地拆迁政策以及实际居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1 2025-11-22 举报
  • ask3170862085 丨Lv 2
    拆迁权益分配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家庭内部,女儿是否享有拆迁补偿份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产权归属,二是共同居住情况。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且女儿未共同居住,通常补偿归产权人所有;若女儿户籍在拆迁房屋内并长期居住,可能有权主张部分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较为特殊。虽然宅基地使用权往往以户为单位,但地上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女儿若对房屋翻建、装修有出资贡献,或长期履行赡养义务,可通过协商分得适当补偿。城市商品房拆迁则更注重产权登记,女儿作为共有人或继承人时自然享有权益。 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家庭协商确定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参考拆迁协议中对安置人员的界定,或依据相关规定主张合法权益。需注意,不同地区拆迁政策存在差异,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了解当地执行细则。
    +1 2025-11-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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