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677944279 丨Lv 1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若为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还贷贡献、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判决。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产通常归登记方所有。若婚后共同还贷,产权仍归登记方,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参考还贷总额占房价比例及房屋现值计算。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较为特殊。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房产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应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需结合当地政策和集体成员身份认定。非本集体成员的一方通常无法分割房屋产权,但可主张对建房出资的补偿。离婚时若涉及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产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裁定由哪方继续居住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解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