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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一个子女购买父母拆迁安置房子(一直未建成),签订了简单的协议,未有约束条款这是可不可以解除协议?

    其中一个子女购买父母拆迁安置房子(一直未建成),签订了简单的协议,未有约束条款,只承诺预付三分之一的现金,等房子下来后再付剩余三份之二。后因其余子女连同母亲在未交付房子钱索要尾款,产生纠纷。这是可不可以解除协议? 北京市

    安置房 拆迁 房子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3367143752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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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1878538 丨Lv 1
    关于子女购买父母拆迁安置房后协议解除的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拆迁安置房未建成时签订的协议,若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或解除条件,双方可协商解除。但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单方面解除可能面临违约风险。拆迁安置房产权性质特殊,涉及安置资格限制的,需注意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若安置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协议有效性可能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重新协商,或通过补充条款完善协议内容。协议中若未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过户条件等关键条款,可能被认定为约定不明。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主要条款缺失的,当事人可主张协议不成立。但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结合付款情况、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双方先就补充协议进行协商,明确房屋建成后的产权登记、过户流程等事项。协商不成的,可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要注意收集购房款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这对后续纠纷处理至关重要。
    +1 2025-11-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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