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婚前婆婆买的期房,婚后加了我名字,离婚后还要我还贷吗?

    是这样的,我婆婆在我们结婚前买了套期房,结婚后贷款上加了我的名字,房产证上也登记了我的名字。现在想问问,要是以后离婚的话,这个房贷我还需要继续还吗?毕竟当初首付和前期贷款都不是我出的。 北京市

    房产证 还贷 房产 贷款 举报

    提问者:bdh03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zhicheng1 丨Lv 2
    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房产登记和还贷记录来判断。婚后加名意味着您已成为房产共有人,但具体份额要看登记比例。若产证未明确约定份额,通常视为共同共有。离婚时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婆婆支付的首付款部分可能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关于还贷问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协商分担。若离婚后房产判归对方所有,您无需继续还贷,但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若房产判给您,则需要承担后续还贷义务。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首付来源、还贷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裁决。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时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