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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建房屋楼顶天面如何划分使用权?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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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kbdwnz

    发布于2012-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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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吴钧城 经纪人
    你的两个问题回答都是否定的,即其他用户无权不履行维修义务,你也不能独占公共区域使用权。一、我国物权法规定,对于建筑房屋公共区域的维护修理,所有住户都有义务。住户不能因为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二、如果你自己花钱修理的话,可以向其他用户追偿相应部分,但是即使你自己修好,也不能独占公共区域的使用权。这些在物权法上有相关规定。
    +11 2014-04-30 举报
  • 海外天空 丨Lv 0
    你的两个问题回答都是否定的,即其他用户无权不履行维修义务,你也不能独占公共区域使用权。一、我国物权法规定,对于建筑房屋公共区域的维护修理,所有住户都有义务。住户不能因为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二、如果你自己花钱修理的话,可以向其他用户追偿相应部分,但是即使你自己修好,也不能独占公共区域的使用权。这些在物权法上有相关规定。
    +13 2012-09-04 举报
  • yyhxs 丨Lv 3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楼顶住户可以要求其他住户分摊维护费用
    +11 2012-09-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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