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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您想把已签到佛山的江西农村户口签回去,这一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法规。您想把已签到佛山的江西农村户口签回去,这一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条款表明户口迁移需符合迁入地的规定。您从江西农村迁到佛山是符合当时佛山的迁入条件,现在要迁回江西农村,同样需要符合江西农村原籍地的迁入规定,即需向江西农村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办理迁移手续,若不符合其准予迁入的证明要求,则无法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