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拆迁房是永久居住权吗$https://m.fang.com/ask/ask_5290899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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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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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0813
丨Lv 4
拆迁房并不一定拥有永久居住权。一般来说,拆迁房的居住权情况要依据具体的安置协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房屋的产权性质等来确定。如果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拆迁安置程序获得的房屋,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相关事宜,那么居住权的期限会在协议里详细说明。有些情况下,可能只是给予一定期限的居住权保障,比如数年。这是因为拆迁房的产权归属可能较为复杂,有的可能归集体,有的可能归政府相关部门等。若居住权人违反了相关约定,比如拖欠租金(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对房屋造成严重损坏等,居住权可能会被依法终止。还有一种可能是,居住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居住,但房屋产权发生变动时,新的产权人可能会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居住权的存续产生影响。总之,拆迁房的居住权不是天然的永久存在,而是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和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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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67853790
丨Lv 2
拆迁房一般不存在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通常有明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对于拆迁房,如果是通过正常安置获得,居住权的期限往往根据相关协议或政策确定,并非永久。1. 若拆迁安置协议中有关于居住期限的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比如约定居住10年等,期满后居住权可能终止。2. 如果是基于特殊政策安排给予的居住权益,也会有相应的条件和期限限制。3. 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比如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等明确设立永久居住权且符合法律规定,才可能存在永久居住权,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一般来说,拆迁房的居住权并非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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