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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unter_mj 丨Lv 0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归购买方所有。关于房贷偿还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房产登记在购买方个人名下且婚后未共同还贷,剩余贷款由产权人自行承担。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产权方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给予补偿。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认定,银行流水是重要凭证。即使房贷卡是婚前办理的,只要还款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就属于共同还贷行为。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请求相关部门根据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情况进行核算。需要注意的是,若婚前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婚后加名,则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需对房产价值进行分割,剩余贷款也由双方协商分担比例。无论哪种情况,都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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