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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公积金用于中山购买二套房

    背景:本人在深圳已连续缴纳公积金超过5年,公积金余额约10万。配偶在江门缴纳公积金超过5年,余额约10万。在中山已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已用过公积金贷款。现打算在中山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问题:1.先还完公积金贷款后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此时可否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多少?公积金利率是多少? 2.如果不还完公积金贷款直接购买第二套住房,此时可否用本人的公积金余额申请缴纳首付金额?由于每月缴纳公积金高于第一套房的每月还款额,那么后续在还贷过程中,能否用公积金缴纳二套房的房贷? 北京市

    还贷 利率 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利率 举报

    提问者:ask4339863786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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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84211444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供柜员查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柜员查验后该电子码立即失效。“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该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职工可重新申请,路径如下: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5-1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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