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租客欠租金70000元,追讨也不回复,房产也无法回收$https://m.fang.com/ask/ask_5289591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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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金70000元,追讨也不回复,房产也无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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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189337649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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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802024272
丨Lv 1
对于租客欠租金70000元且追讨不回复、房产无法回收的情况,房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请求权基础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该问题中,租客欠租金70000元且追讨不回复,显然属于不履行支付租金这一主要合同义务的行为,符合上述法条中“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根据此规定,房东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租客承担继续履行支付70000元租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形式,房东也可依据合同约定和该法条要求租客一并承担。因此,房东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70000元租金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租客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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