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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72346887
丨Lv 1
农村父母自建房子给外嫁女的行为,其法律效力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第六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农村父母自建房子给外嫁女的场景中,若外嫁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父母将房子(含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外嫁女,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流转,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转让有效。若外嫁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主体资格的限制,其受让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转让无效。因此,农村父母自建房子给外嫁女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外嫁女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