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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后房东以灯泡损坏为由扣押金,这合理吗?

    刚退租房东就说全屋灯泡坏了,非要我们承担全部更换费用,还扣着押金不给。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灯泡损耗算正常使用损耗吗?押金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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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45187134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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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62950020 丨Lv 0
    租赁关系中押金主要用于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灯泡属于日常消耗品,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损坏不应由租客承担。房东要求赔偿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能证明损坏由租客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二是提供灯泡的原始购买凭证以确认实际损失金额。若灯泡已使用较长时间,还需考虑折旧因素。建议先与房东协商,说明灯泡的自然损耗属性。协商不成可要求房东出具正式维修票据,同时注意保留房屋交接时的物品清单、照片等证据。若押金扣除比例明显过高,可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申请调解。根据相关规定,房东无正当理由克扣押金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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