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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31577915 丨Lv 2
    夫妻用共同财产为妻子购房是否构成个人赠与,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从财产性质看,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用共同财产购房时房产登记在妻子个人名下,可能被认定为对妻子的赠与。但实际操作中,若双方没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法院可能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是重要认定依据。若房产证仅登记妻子姓名且注明"单独所有",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可视为丈夫对妻子的赠与。但若发生争议,还需结合购房款来源、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值得注意的是,用共同财产为子女购房与夫妻之间的赠与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类比。为避免纠纷,建议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财产归属。可以签订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或保留能证明赠与意思的相关证据。若无明确约定,离婚时该房产可能面临分割争议。相关规定对夫妻财产约定有明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更能保障双方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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