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租地20年未到期被征收,补偿款该归谁?我能拿哪些补偿?

    我一次性付清20年租金租用本村土地,结果还没到期就被政府征收了。这种情况下的土地补偿款应该归土地所有人(村民)还是我?作为租户,我能获得哪些补偿?比如地上物补偿、经营损失这些能主张吗? 北京市

    一次性付清 举报

    提问者:ask5866504910

    发布于2025-10-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94022002 丨Lv 2
    在租地未到期遭遇征收的情况下,补偿款的归属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若合同中对征收补偿有明确条款,比如约定了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承租人、土地补偿归出租人,则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土地补偿款一般归属土地使用权人(出租方),而您作为承租方,可主张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地上建筑物或青苗补偿等直接损失补偿。您能获得的补偿通常包括:一是承租期间自建房屋或设施的补偿,需提供权属证明;二是搬迁安置费用,比如设备拆装、运输成本;三是剩余租期无法继续经营的损失补偿,可按剩余年限折算预期收益。补偿款是否一次性支付,需看征收方制定的方案,通常是一次性付清,但若涉及分期征收等情况也可能分阶段支付。建议与出租方协商分配比例,必要时可请专业机构评估损失。-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2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