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离婚时公婆要讨回给我们的钱和房子,我该怎么办?

    结婚时公婆给我们买了婚房,现在要离婚他们要求返还房产和彩礼钱。这种情况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赠与且登记在夫妻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判决。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 婚房 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4150902505

    发布于2025-10-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8246807695 丨Lv 2
    这种情况需要从财产性质和出资意图两方面分析。婚房若是婚后由公婆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除非能证明当时明确约定为借款。如果公婆主张是借款,需提供书面借据等有效证据,否则根据相关规定,这种出资行为一般推定为赠与。关于房产归属,若婚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论哪方父母出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来源等综合判断。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期等因素适当调整比例。对于公婆要求返还的现金,同样需要区分是赠与还是借款。日常生活中父母给予的经济帮助,若无明确借贷合意,通常按赠与处理。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供购房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注意收集保留好房产证、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原始凭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2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