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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男方全款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

    这套经济适用房是结婚后男方自己申请并全额付款的,房产证也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没出过钱。现在要离婚了,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是不是算男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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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31848627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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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71931439 丨Lv 2
    婚后男方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需结合购房性质与出资情况。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若购房时已取得完全产权(补缴土地收益等费用),通常按普通商品房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全款购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若购房款明确来源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能提供完整证据链(如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房产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但经济适用房涉及政策限制,若未满交易限制期,法院可能暂不分割产权,而是判决使用权归属,待符合条件后再处理。 房产证登记名字并非唯一依据,关键看资金性质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混同情况。建议保留付款凭证、合同等材料,以便明确财产属性。-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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