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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94039382 丨Lv 2
    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原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看待。房屋性质变更后,原合同的核心条款如房屋坐落、面积等基础信息依然有效,但涉及经济适用房特殊限制的条款(如转让年限、价格限制等)将因性质转换而自动失效。转为商品房意味着该房产已补缴土地出让金并解除政策性限制,此时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会同步更新,后续交易完全适用商品房规则。实际操作中,建议产权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若未重新签约,原合同中与现行商品房管理规定冲突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双方对付款方式、交付标准等无冲突的约定仍具约束力。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性质变更时,会要求提供补充协议或新合同作为备案依据。需特别注意,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原业主若曾享受过政策性优惠,在后续交易中可能涉及税费补缴问题。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同城市对"经转商"后的限售期限、土地收益补缴比例等存在差异。-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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