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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56390349 丨Lv 1
    离婚后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款项性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这笔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补偿款或财产分割内容,则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若属于离婚后一方出于自愿的赠与行为,则形成赠与法律关系,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为特定目的(如子女抚养)而给付的款项,则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助款。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款项性质,避免后续纠纷。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最好保留相关支付凭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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