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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公证把房子给女方但我在还贷,现在觉得不公平怎么办?

    离婚时协议公证把房子给了女方,但现在房贷还是我在还,感觉这样安排不太合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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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219385235

    发布于2025-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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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087017178 丨Lv 2
    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若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您单方面反悔存在法律风险。不过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仍有协商空间。房贷未结清前,房产通常无法直接过户,您可与女方协商重新调整协议内容,比如要求补偿已还贷部分或变更产权比例。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主张协议显失公平,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胁迫情形。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协议签订背景、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单纯觉得不公平难以成为改判理由。建议保留还贷凭证,这些可能成为主张权益的关键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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