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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拆迁房想给女儿但没房产证,怎么防止不孝儿子来争?

    老家拆迁后,儿子已经分到房却不尽孝,父母现在想把名下这套还没办房产证的安置房留给女儿。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才能合法保障女儿的权益,避免儿子日后来争抢房产?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法律手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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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120267290

    发布于2025-10-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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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97846128 丨Lv 0
    拆迁安置房未办理房产证时,父母可通过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将房产赠与女儿,协议需详细列明房屋信息、赠与意愿及双方权利义务。建议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公证文书具有更强法律效力。待房产证可办理时,凭公证协议直接登记至女儿名下,避免儿子后续主张权利。若房屋已具备办证条件但尚未办理,父母作为原产权人可携带拆迁协议等材料,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将女儿登记为权利人。部分地区允许拆迁安置房权利人变更,具体需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房屋完成登记前,父母可通过遗嘱明确房产由女儿单独继承,并做遗嘱公证。但需注意,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生效,若父母后期改变意愿可随时撤销或修改。相较之下,生前赠与配合产权登记是更稳妥的方式。家庭成员间存在争议的,可考虑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司法确认。若已发生纠纷,需准备拆迁协议、赠与证明、付款凭证等材料,证明房产分配的真实意愿。-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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