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离婚后房子一人一半还能继续住吗?共同还贷要一起承担吗?

    离婚时房子判给双方各一半产权,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吗?另外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离婚后双方是否都要继续承担还贷责任? 北京市

    还贷 贷款 产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7373504

    发布于2025-09-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829110136 丨Lv 1
    离婚后房产分割涉及产权和居住权两个层面。若房产已明确约定或判决为双方各占50%产权,理论上双方均有权居住,但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矛盾。建议通过协商明确具体居住方案,比如约定居住期限、补偿方式等,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裁决。关于共同还贷问题,若离婚时贷款尚未结清,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即使房产最终归属一方,另一方在还贷期间支付的款项可主张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综合考虑还贷比例、房产增值等因素计算。产权登记是关键依据。若房产证仍登记为两人名字,任何处置行为需双方同意。若协商由一方继续居住并还贷,建议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同时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主体,避免后续纠纷。离婚后房产问题复杂,建议双方就居住安排、还贷分担等细节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困难,可寻求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处理过程中需注意保留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2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