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安置房过渡费问题

    安置房过渡费问题 北京市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1167555004

    发布于2025-09-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1465994845 丨Lv 2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1 2025-09-26 举报
  • ask7911222775 丨Lv 1
    安置房过渡费是拆迁安置过程中常见的补偿项目,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过渡期间的居住成本。过渡费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制定,与当地租金水平挂钩,一般按月发放。计算方式多为被拆迁房屋面积乘以单位面积补偿标准,部分城市会设定最低保障额度。过渡费的发放期限通常从原房屋交付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后3-6个月止。若安置房建设延期,过渡费应当续发,但部分地区对超期过渡费有加倍补偿的规定。实际操作中需注意,过渡费可能存在阶段性调整,比如每满12个月按新标准重新核算。关于安置房交付后的过渡费结算,建议重点关注安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若开发商未按期交房,可依据协议主张延期过渡费。部分城市还规定,安置房达到交付标准但因被拆迁人原因未办理入住的,过渡费将截止到通知收房之日。遇到过渡费争议时,可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反映,或通过行政协调途径解决。
    +1 2025-09-26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