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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709537363 丨Lv 0
    您户口成都20年且名下有过购房又出售了,在购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1、经济损失风险:如果您在未确认自身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来发现因政策误解或自身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无法购房,卖方可能会拒绝退还定金,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例如,您以为自己户口在成都20年且已售房就可无限制购房,但某限购区域突然出台新政策限制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只能购买1套,而您已签订两套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此时就可能损失部分定金。2、证据链风险:若您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出售名下房产且当前无房,比如丢失了房屋出售合同、过户凭证等,在购房资格审核时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被认定为不符合购房条件,影响购房进程。
    +1 2025-09-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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