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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男方贷款买房只写自己名,分手后女方要一起还贷吗?

    想咨询下,恋爱期间女方要求买房,男方用个人名义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也只写了男方名字。如果两人分手了,女方需要承担房贷吗?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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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734069836

    发布于2025-09-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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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853668731 丨Lv 2
    恋爱期间男方单独贷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归属和还贷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若女方未参与还贷且无书面约定,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需承担还贷义务。但若女方有实际还贷行为,需注意保留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这部分资金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女方有权主张返还已支付款项。从法律角度看,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若无法证明是赠与,可能按借款处理。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还款来源、双方经济往来等综合判断。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时,重点提供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资金性质的证据。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更为复杂,一般与还贷贡献度挂钩。若女方完全未参与购房和还贷,则难以主张增值收益。需要注意,单纯的情感付出或装修出资,若无书面约定,通常不被认定为产权份额的依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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