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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的配偶提取公积金问题

    贷款人每月从其公积金账号中按月还款,公积金自动划扣。贷款人配偶为共同贷款人,产权共有人。贷款人配偶是否还能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 北京市

    产权共有人 共有人 取公积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910749522

    发布于2025-09-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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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7667522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账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已办理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的应及时留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取消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或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商贷部分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出足额商贷还款额的,不再从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余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9-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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