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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83802281 丨Lv 1
    婚后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用共同收入偿还的房贷本息,不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这部分偿还金额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都应视为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首付款和婚前已偿还的房贷部分,仍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房产登记方在离婚时需对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利息总额的一半,二是该部分贷款对应的房产增值。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参照还贷金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再乘以当前房产市场价值。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默认按共同共有处理。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建议保留好还贷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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