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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34561767 丨Lv 1
    物业合同未明确约定服务期限并不构成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物业服务具有持续性特征,只要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履行缴费义务。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续签但物业继续提供服务,业主接受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物业费纠纷通常需要从服务实质判断。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比如长期不履行保洁、安保等基本服务义务,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议程序更换物业公司,但不宜单方面拒缴费用。建议业主保留物业服务不达标的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对于合同条款不完善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补充协议,明确服务标准和期限等内容。实际操作中,基层调解组织往往能有效化解这类物业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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