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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多年房产证还是两人名字,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已判归我所有,但房产证上仍是两人名字。现在对方不肯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北京市

    房产证 过户手续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391913095

    发布于2025-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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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48105057 丨Lv 2
    离婚后房产证仍登记为双方共有是常见情况,若对方拒不配合过户,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协商是最快捷的方式,建议通过共同亲友或专业调解机构沟通,明确房产归属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单方面申请过户。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有明确约定的,权利人可持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若对方不配合,登记机构在核实材料后应依法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房产证原件等。若离婚时未明确房产分割,需先通过诉讼确认产权份额。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过户。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等费用,具体标准以当地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值得注意的是,若房产存在贷款未结清,需先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部分银行要求结清贷款才能过户,这时可考虑通过转按揭或担保公司垫资解决。整个过程建议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流程合规。-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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