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街道办单独与村民签订的拆迁协议,没有加盖县政府的公章,是否属于无效协议$https://m.fang.com/ask/ask_5273336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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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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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70731757
丨Lv 2
了解问题,稍后跟您仔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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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74897239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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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161320686
丨Lv 2
拆迁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看签订主体是否具备法定权限。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通常没有独立签订拆迁协议的权限,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授权。若协议未加盖县政府公章,关键要看街道办是否获得书面授权文件。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街道办可能在县政府默许下开展工作,但这种做法存在法律风险。协议效力还需结合其他要素判断,比如是否经过合法征收程序、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村民是否自愿签字等。即便缺少公章,如果协议内容合法且已实际履行多年,法院也可能从保护交易安全角度予以认可。建议村民要求街道办出示县政府授权文件,或直接向县级征收部门核实。若发现程序违规,可依法主张权利。拆迁涉及重大利益,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协议效力,但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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