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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年前把宅基地使用权卖给别人,合同签的永久使用权,还能要回来吗

    20年前把宅基地使用权卖给别人,合同签的永久使用权,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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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91163873

    发布于2025-09-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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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97228256 丨Lv 3
    宅基地使用权涉及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且不得私自买卖。您提到的20年前签订的永久使用权买卖合同本身存在法律瑕疵,因为宅基地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且需经集体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这类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若当时买卖双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集体同意并办理了变更登记,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若买卖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或未经合法程序,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情况、现有房屋状况等因素作出裁判。想要主张权利,需收集土地权属证明、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但要注意,即便合同无效,也可能需要返还对方合理损失。由于涉及复杂的土地政策和历史因素,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专业机构咨询。
    +1 2025-09-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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