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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的房子,其中一方能私自赠送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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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70308075

    发布于2025-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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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32817455 丨Lv 2
    夫妻共有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置。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想将共有房产赠与他人,必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实际操作中,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确认。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会严格审核双方的意愿表达。即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姓名,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原则上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赠人善意取得该房产并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完成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的追回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共有房产时充分沟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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