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子赠与他人后还能要回来吗?赠与房产收回的条件有哪些?

    已经公证过的房产赠与,想要收回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时效和举证问题。 北京市

    房产赠与 房产 赠与合同 赠与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1925912580

    发布于2025-09-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282424391 丨Lv 1
    房产赠与一旦完成过户登记,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赠与人可以主张收回房产。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权益的行为,比如虐待、遗弃等,赠与人有权在知晓情况后一年内提出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也可要求撤销赠与,比如约定了赡养义务却未履行。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恶化,比如因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这种变化在订立赠与时无法预见,赠与人可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赠与。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口头赠与在房产未过户前可随时撤销,但书面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则具有更强法律效力。房产已过户但存在受赠人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人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后及时主张权利。涉及夫妻共同房产单方赠与的,另一方可在一年内主张撤销。建议办理房产赠与前充分评估风险,必要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特殊条款。-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0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